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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通过购买专利保险方式转移风险,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进一步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建设,根据《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2〕7号),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周期
福州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每年补贴一次。
二、扶持政策
(一)《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21〕9号)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维权补助。对我省企事业单位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保险涉及专利执行险及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的,给予50%比例的保费补贴。
(二)《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2〕7号)第九条 对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万元。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享受省级和市级补贴。
三、补贴条件
福州地区内已投保专利保险的企业。投保流程如下:
(一)投保条件
投保单位须是福州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优先推荐市级(含)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投保专利必须是专利权属关系清楚、维持有效的专利。
(二)投保材料
1.保险投保单及专利投保清单电子文档;
2.企业三证合一扫描件;
3.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应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电子件,其他专利保险提供专利证书首页扫描件。
(三)投保要求
1.企业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详见当年工作通知);
2.不同专利权人需分别进行投保;
3.根据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要求,新入选的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示范开展专利保险项目对接工作。企业投保后,请将投保单、专利投保清单、发票(均为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52766973qq.com(邮箱如有变更,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补贴规程
(一)企业申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直接提供投保单、投保专利清单及购买专利保险的发票扫描件(只需提供电子版)报送至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进行汇总(附表5)。
(二)材料审核。专利保险保费补贴项目属于后补助性质,已享受省级补贴的,不能享受市级补贴。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与保险公司对接,由保险公司提供企业专利保险投保一览表。
(三)结果确定。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汇总拟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补贴总额超过10万元时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会议研究审议(10万元以下经中心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文确定名单。
(四)资金发放。由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负责办理资金发放事宜。
五、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发放的奖励全数追回,且3年内不予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评审标准,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因其个人原因造成相关工作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收件截止日期 :202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