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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高新补贴奖励3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完善机构配置
我区发改局加挂科技局,确定一名专职副局长负责科技工作,设置科技管理科,并配备相应的科技工作管理人员。
二、强化绩效考核
提高各乡镇(街道)高新技术企业绩效指标的分值比重,引导各乡镇(街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明确目标任务
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总数每年按15%递增,到2021年底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85家以上。
四、加大奖励措施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区里对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自2021年起,对参加复审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福州市科技局受理、认可后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补助2万元。区科技与财政、税务、工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和联动,及时兑现省、市、区各级的奖励和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