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年度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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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的精神,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型省份建设、科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布局中长期和“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等,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1.福建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路径和突破口研究;2.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环境现状评价与优化对策研究;9.福建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执行评估研究;重点围绕福建省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闽东北与闽西南两大协同区融合发展、海峡两岸融合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科技精准扶智扶志、科技促进民生事业、防范科技风险挑战、未来科技创新资源布局与配置、科技体制改革主攻方向与突破路径、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与完善措施、完善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政策与机制、创新战略研究方法与理论等专题领域与内容,开展自主选题研究。(一)申报单位为具备创新战略研究基础和条件的省属事业单位。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可以申报本批科技计划项目。(二)申报指定题目项目,申请者应规范引用项目题目,不可更改题目。申报自主选题项目,申请者自主设计具体研究题目。(三)指定题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自主选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对申请的项目应当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四)为促进创新战略研究项目成果的应用,鼓励申报单位与省级或设区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时上传合作协议。未上传合作协议的,视为无合作单位。(五)指定题目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自主选题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六)指定题目项目和自主选题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相关研究内容的论文1篇。项目立项后其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以及申报各类奖项时,须标注“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能作为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或被省直有关部门采纳的,视同发表1篇论文。 (七)指定题目项目和自主选题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6个月,研发起始时间为2020年8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2月1日。指定题目项目的研究报告应在立项之日起1年内提交。对于指定题目项目,每个题目每个推荐单位只能推荐一个项目,不得重复推荐。指定题目项目和自主选题项目具体推荐数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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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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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南师范学院、江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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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武夷学院、三明学院、莆田学院、宁德学院、龙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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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和其他省直有关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寄送我厅规划与政策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