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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组织做好2025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25-06-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国资委、海洋渔业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福州、厦门、泉州市委金融办,各有关设区市政府办,龙岩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金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各有关金融机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省政府关于提升资本市场工作的部署安排,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25〕9号)工作要求,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储备与培育,并精选100家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现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以下简称省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省上市后备企业
(一)基本要求。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推荐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
1.注册地在福建省内,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信用记录良好,近两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5.具有明确的上市意愿和上市规划。
(二)申报推荐途径和程序
1.申报推荐途径:
(1)省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2)各上市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3)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有关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4)企业自主申报。
2.申报推荐程序:
(1)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相关资质类企业,如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推荐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
(2)尚未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但具有上市潜力的优质企业,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上市工作机构、科技园区等单位或金融机构可直接推荐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
(3)自主申报的企业和推荐入库的企业均应通过福建省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https://fujian.preipo.org.cn/portal/home),在线填报数据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材料(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企业通过福建省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需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申报截止日前溯两个会计年度,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承诺书(详见附件2);
3.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精选100家企业实施重点培育
我办将牵头组织从申报推荐的省上市后备企业中精选100家企业实施重点培育,筛选基本条件如下: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申即入:
1.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受理的境内拟上市企业;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的境外拟上市企业;
2.已在证监部门辅导备案或通过辅导验收企业;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根据企业经营条件择优筛选:
1.获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如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
2.满足以下经营条件(其中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请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上市工作机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企业并组织其申报省上市后备企业,将推荐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省委金融办。
(二)自主申报和被推荐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均需通过福建省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在线填报数据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工作。
(三)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指导服务工作专班要加强对省上市后备企业的走访调研,市、县要建立领导挂钩、部门推进的上市后备企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强化省上市后备企业的孵化培育,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问题,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附件:

1.企业在线申报流程

2.承诺书
3.各级金融办(上市主管部门)在线审核流程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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