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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产业专题项目和定向项目

发布时间:2022-0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创新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33号)相关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产业专题项目和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备创新战略研究基础和条件的省属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五)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六)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定向项目: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指南内容详见附件1。

产业专题项目: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指南内容详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各推荐单位可最多推荐2项产业专题项目。      

2022年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代码

规划与政策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研

合作计划

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

定向项目

2022R0102

产业专题项目

2022R0103


附件:

1.2022年度省创新战略研究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省创新战略研究产业专题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