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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2021年度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原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18〕33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住所(经营场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或者地理标志注册;
(三)申请奖励的商标未获得过市财政商标奖励资金;
(四)诚信经营,评审当年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无严重失信行为。
驰名商标包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认定的驰名商标,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注册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
 二、奖励名额
按照本年度市财政资金安排,2021年度评审奖励驰名商标品牌4件,地理标志品牌2件。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驰名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的,提交一份《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驰名商标)》(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编制好页码。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可修改的Word文档格式)。
(二)申请地理标志品牌奖励评审的,提交一份《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地理标志)》(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编制好页码。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可修改的Word文档格式)。
 四、申报时间
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齐备、符合规定条件的,于6月30日前报送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