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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海关AEO高级认证)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相关文件以及中央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支持类别及标准
(一)补助内容
年度新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予以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过政策的企业不可重复享受。
(二)其他说明
1.AEO认定时间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外贸企业(2025年有进出口实绩)。
2.如通过审核的扶持申请资金超过资金预算总额,所有企业扶持金额同比例下调。每个项目类别支持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1.在厦门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5年有货物贸易进出口实绩,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且在有效期。
2.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为失信企业或涉黑涉恶企业,且须通过海关、税务、外管、市监、公安通报的异常企业名单排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厦门市外贸企业2025年度基础信息表(见附件1)。
2.企业信息确认函(见附件2)。
3.申报资金项目承诺函(见附件3)。
(二)申报流程及时限
1.市商务局向厦门海关获取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经审核后通知企业按流程申领补助。
2.企业在2026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市商务局“外贸通”平台填报附件1、2,下载打印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正反面扫描上传。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给市商务局外贸处(湖滨北路15号612室)。
3.按照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复核形成分配方案,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手续。
四、资金监管及绩效管理
按照本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对象、内容和期限等要求组织申报,在组织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存在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收回相关资金。

附件:

1.厦门市外贸企业2025年度基础信息表

2.企业信息确认函
3.申报资金项目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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