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厦门其他资助项目 >

厦门“柔性引才6条”支持举措

发布时间:2025-11-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政策亮点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在不限人事户籍的基础上,对人才在厦时间也不作限制,突出以实绩实效作为评价依据,着重考量人才为我市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贡献。


用人单位范围
厦门市属的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省创新实验室、以及注册地和主要税收在厦的企业(含民办非等社会组织)

柔性引才类型
1.柔性聘用
2.项目合作
3.飞地引才
4.创新飞地
5.短期服务
6.其他方式


具体举措
1、发放柔性引才补贴
聘请市外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B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年支出费用超过3万元的,按总额的2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2、提供项目合作补助
与市外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企业等签订合作协议,项目领衔人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1.投入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按15%给予经费补助

2.100万元(含)以上的,按20%给予经费补助

每家用人单位每年柔性引才补贴和项目补助共计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企业飞地引才
企业在市外全资设立的研发机构、分公司等聘用的人才,可申报:
1.“双百计划”创新团队和特聘岗位

2.“群鹭兴厦”等市级人才工程
入选者享受相应奖励或支持政策单个人才项目柔性人才入选数量不超过入选总人数的10%。

4、吸引飞地孵化项目落地
1. 鼓励人才项目入驻我市域外“创新飞地”
2.“创新飞地”孵化项目申报“双百计划”的,企业设立时间从入驻域外孵化器开始计算
3.在“创新飞地”用于购买科研设3)备、实验材料等研究开发经费,可作为财务审计口径内的项目实际投入经费
4.“创新飞地”孵化项目入选“双百计划”后可按规定申请兑现起步期资金


5、给予博士服务团补助
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批量引进优秀博士来厦开展科技服务、访学交流等活动,引进10人以上,连续在厦不少于1个月,给予每人2000元交通补助,按用人单位发放薪酬给予1:1配套(最高3000元/人)。

6、提供住房保障
1.免费住宿
用人单位聘请院士等顶尖人才来厦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调研论证,每年为顶尖人才及其1名家属(或随员)提供指定酒店免费10日住宿。
2.租房补贴
用人单位聘请市外符合《厦门市高次人不评价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本地高层次人才标准申请租房补贴(A、B、C类高层次人才标准分别为每月10000元、8000元、6000元):
①每年累计在厦工作3-6个月的,按补贴标准的50%兑现
②每年累计在厦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补贴标准的全额兑现
备 注
院士工作站、名医工作室、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等柔性引才方式,按现行政策给予支持。

联系宇辰管理

// 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