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厦门市开展2025年度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作物种业创新体系,根据《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农〔2025〕191号)、《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农作物种业部分)》(厦农〔2025〕23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平台运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本市;
2.平台具备对外提供种业检验测试、鉴定评价、研究开发等技术服务的专用场地条件,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3.平台拥有现代生物育种检验测试、鉴定评价所需的仪器、设备、专用软件等,能为我市种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合计原值不低于600万元,其中软件原值不超过30%;
4.拥有一支涵盖遗传育种、生物技术、种子科学、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全职人员(申报单位自聘人员或双聘人员年工作时长不低于10个月)比例不低于50%,平台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5.平台须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
6.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近一年服务农作物种业及农业生物技术相关产业企业不少于10家。
二、申报材料
请按《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
三、线上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
四、认定程序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单位登录“厦企通”产业扶持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
2.受理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申报平台打印生成《申请书》,并按照《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3),依序统一编排打印纸质材料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于12月1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站(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侨岳里61号)。
3.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提出评审意见。
4.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对有异议的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调查核实。
5.发文公布我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附件:
2.《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农作物种业部分)》3.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4.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书
5.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
6.平台拥有仪器设备(含软件)清单
7.平台专职人员情况表
8.平台服务企业情况表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2日
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请按以下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并严格按以下顺序统一编排纸质材料(封面使用平台认定申请书首页,封面后第一页需附上目录)。一、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二、平台运营主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附件5)。
四、场地保障情况,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单位出具的场地证明,同时附上平台办公、检测、研发试验场所现场照片。
五、拥有仪器设备情况,提供截至2025年10月31日,平台拥有的仪器设备(含软件)情况,按要求填写平台拥有仪器设备(含软件)清单(附件6),同时按顺序依次附上原值不少于600万元的仪器设备(含软件,且其原值不超过30%)的采购合同、发票及相应图片。
六、运行管理
1.运行经费保障情况(近一年日常运营经费支出情况,需提供财务报表等支出证明);
2.平台运行与管理情况(包括平台管理制度文件、服务流程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手段、现场环境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人才团队情况
1.服务团队能力,提供近三年团队成员获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或者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情况及相关证明;
2.平台专职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平台专职人员情况表(附件7),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近1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学历证明、职称证明;
3.人员结构说明(专业技术人员占服务平台总人数的比例相关说明)。
八、公共服务成效
1.开展公共业务服务情况,按要求填写平台服务企业情况表(附件8),并按顺序依次提供服务合同、发票或交易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相关服务情况,提供开展主导业务相关的咨询、培训及学术活动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签到表等)。
3.成果产出情况,提供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励、科技项目情况,近三年获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等情况。
九、其它说明
1.相关表格数据及证明材料时间范围一般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所提供的内容需要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