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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厦门老字号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深入推动我市综合改革任务的落实,根据《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和《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市商务局联合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台港澳办开展新一批厦门老字号认定工作,并按照“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现有厦门老字号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新一批厦门老字号申报
(一)企业申报。请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品牌创立于1993年11月30日前的企业(含品牌始创于港澳台地区、在厦门发展的港澳台资企业)对照《厦门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附件2)的评分标准、评分说明,认真收集整理材料,填写《厦门老字号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6份(按序装订成册)及电子光盘一式2张(PDF和WORD版各1张),于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企业注册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以收文时间为准)。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查实和研究论证后提出推荐名单,填写《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12月18日前送达市商务局。
特别提示:根据市综改工作任务要求,有意参与认定的台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8份、电子光盘2张)请于11月28日前直接提交市商务局(咨询人、电话:汪大禹  2855823  13850088411  黄仙仙  2855826  18059801724),市商务局将于11月29日上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电话通知)。
(二)评议审核。收到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名单和企业申报材料后,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择期召开评审会议,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核,必要时可前往申报企业现场进行核实。评审将依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突出品牌的示范性、企业的代表性和行业引领性,注重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和数字化发展水平等因素,优中选优,遴选出拟认定为厦门老字号的企业名单。
(三)名单公示。拟认定为厦门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名单,将在我市主要媒体和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示。
(四)颁证授牌。拟认定企业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将其列入厦门老字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由市商务局依据《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授予其厦门老字号牌匾、证书及标识使用权。
二、开展现有厦门老字号复核
我市获得2019年6月市商务局认定、核定的共112家厦门老字号企业(附件5),须按照《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本次复核。各厦门老字号企业应根据“核定企业基本情况、审核企业经营情况、审核企业依法合规情况”的复核标准和填表说明,认真做好相关数据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复核材料要求完整、合法、准确。参加复核的企业填写《厦门老字号复核表》(附件6),制作纸质版复核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16份及电子光盘2张(PDF和WORD版各1张),于2024年1月5日前提交企业注册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以收文时间为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复核材料进行查实和研究论证后提出复核意见,填写《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建议汇总表》(附件7),并连同企业复核材料于2024年1月15日前送达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会同文旅、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人员、有关专家,择期召开复核评审会,形成复核意见,并分门别类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的复核建议。复核建议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复核“通过”的企业重新授牌、颁证并授予标识使用权;对复核“附条件通过”企业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整改效果达标后对其重新授牌、颁证并授予标识使用权;对复核“不通过”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出取消其厦门老字号称号、移出厦门老字号名录、收回标识使用权的决定,并在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复核事项和标准如下:
(一)核定企业基本情况。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对照2019年6月公布的厦门老字号认定、核定名单,根据注册属地逐一核定企业主体和代表性注册商标,同时根据企业填报的企业性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信息对代表性注册商标和相关商标信息进行逐项确认。对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厦门老字号条件的企业,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二)审核企业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填报的近年经营情况,对经营状况不佳、业绩大幅下滑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及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三)核查企业依法合规情况。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政府信息,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对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按照《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采取约谈整改等相应管理措施;对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形已不符合厦门老字号条件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批次厦门老字号认定和复核工作,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推动我市综合改革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申报主体还涉及在厦港澳台资企业,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为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市以2023年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小组为框架,成立2023年厦门老字号认定工作小组(下简称“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任务见附件8),开展工作部署、宣传发动、企业辅导和评议审核工作。工作小组由市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台港澳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开展厦门老字号认定和复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涉及的行业领域评价事项进行审核、评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参与厦门老字号复核和认定申报,接收、报送企业相关材料,参加审核工作。
(二)积极申报。各相关企业应积极参与厦门老字号认定申报和复核,按照《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和复核要求及《厦门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认真收集组织材料进行填报,在限定时间内向注册地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严格把关。各相关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批次厦门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重要性、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认真做好本批次厦门老字号的认定申报和复核工作。
(四)强化服务。厦门老字号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申报和复核工作无任何官方指定中介机构,建议由企业自行申报。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申报和复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实地调研,摸清企业情况,做到应报尽报、优中选优。
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工作调整完善。

附件:/uploads/allimg/231124/1-231124102231506.zip

1.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厦门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
3.厦门老字号申报书
4.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范本
5.2019年6月厦门老字号认定、核定名单
6.厦门老字号复核表
7.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建议报送函范本
8.厦门市2023年厦门老字号认定工作小组组成及任务(部门使用)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
厦门市文物局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