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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财商〔2023〕4号

发布时间:2023-03-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后劲,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规模

增信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下设6只普惠增信子基金规模合计160亿元,4只专项增信子基金规模合计140亿元,分别为先进制造业专项增信子基金规模60亿元、双循环专项增信子基金规模50亿元、文化旅游专项增信子基金规模20亿元和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规模10亿元。

二、支持对象

(一)普惠增信子基金

支持本市各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主(以上统称“中小微企业”)。

(二)专项增信子基金

1.先进制造业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2.双循环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商贸流通和消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3.文化旅游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文化旅游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采用“白名单”管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形成“白名单”。

4.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我市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从未有过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的首贷及其续贷业务。

三、支持方式

(一)增信融资品种

1.纯信用类贷款:银行根据融资主体自身经营状况、承贷能力及信用记录发放的非抵押类贷款。

2.抵押敞口增信类贷款:银行在融资主体原可获得的抵押贷款额度基础上,给予放大抵押贷款成数以增加部分额度的贷款。

3.贸易融资:银行基于融资主体真实贸易背景以及贸易结算相关的各类融资,包括保理、信用证、承兑汇票、贴现等。

(二)增信融资额度

1.单户在所有普惠增信子基金、双循环、文化旅游和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的贷款金额上限各为1000万元,在制造业专项增信子基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

2.单户在所有增信子基金的合计贷款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

(三)融资期限

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企业按需灵活申请。

(四)分担机制

由市财政、各区(管委会)以及合作银行按6:2:2比例出资并承担风险。当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信用类贷款发生不良无法偿还时,增信基金先给予银行补偿,再由银行进行追偿后回缴至增信基金。

四、融资成本

(一)融资利率

鼓励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融资利率,其中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的融资利率不得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

(二)增信服务费

2023年1月1日(含)-2023年6月30日(含)期间申请增信基金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一年的增信服务费。2023年7月1日及之后的增信服务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受托管理机构

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市担保”)为增信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代收增信服务费并开具相应发票。

六、合作银行及办理流程

(一)合作银行

1.普惠子基金: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厦门银行以及厦门国际银行共6家。

2.专项子基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厦门银行以及厦门国际银行共10家,后续将定期择优纳入其他意向银行。

(二)办理流程

1.企业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并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授信审批,审贷通过后向管理机构提交相关信息进行备案。

3.管理机构合规备案通过后,银行完成放款。

七、材料提交

各企业根据银行要求的授信材料清单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