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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高质量人才基地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加快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具备国际化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厦门市加快推进国际化引才若干措施》(厦委组〔2023〕1号),现开展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企业或近2年落地的重大招商项目(2021年1月1日后落户),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团队中拥有至少1名省级或市级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水平人才。

2.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一般不低于4%,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一般不少于50人。

3.具有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能够为人才提供项目研发、中试、生产的场地和设备,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4.拥有重大创新成果、突破“卡脖子”技术的企业以及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招商项目,经市、区两级人才办(人才主管部门)研究后,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海沧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多头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填写《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于2023年5月1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证明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和企业在申报表内填写相关数据、能力、人才的证明材料)报送至受理部门,材料要求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区级推荐。海沧区受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报市委人才办。

3.评审认定。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综合研究公示后,确定“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认定名单。

三、运行管理

1.人才基地可享受新引进国际化人才补贴,和自主评价、推荐市级高层次人才权限等政策待遇。

2.人才基地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管理制度,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周期届满后,其人才基地资格自动终止,尚未兑现完毕的政策继续兑现,可继续参加新一周期人才基地的申报。

3.人才基地建立退出机制,在管理周期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情况的,其资格和待遇终止,不再列入人才基地的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