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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1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贷款贴息)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2021-04-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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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贷款范围:用于企业实施文化产业项目的贷款。
2.贷款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贷款,并正常履行还贷。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属于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2019-2020年度国家、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2020年度省十强文化企业和最具成长型文化企业,2019-2020年度市文化企业30强和创新成长型文化企业的,贴息比例为60%,每家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其他文化企业申请的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为60%,每家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贴息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以内(含)贷款年利率4.75%计算。
4.每个项目的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0年度税务局盖章的完税证明原件;
4.2020年度贷款利息结算清单(需银行盖章);
5.银行贷款合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6.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流水支付凭证。
四、申报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受理,系统自动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