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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各区创新载体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地区

政策

条件

奖励

渝北

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

100万元

新认定、市级考核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

按市级奖励的50%配套

沙坪坝

沙坪坝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扶持办法(沙府办发〔2019〕119号)

新型孵化载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新增科技型企业 3-4 家

1 万元

新型孵化载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新增 5-9 家

2 万元

新型孵化载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新增 10-14 家

5 万元

新型孵化载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新增 15 家及以上

10 万元

渝中

渝中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实施细则(渝中科〔2019〕45号)

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或孵化器

50万元

认定市级众创空间或孵化器

20万元

认定市级科技园区

100万元

科技创新载体业绩评价优秀等次

20万元

南岸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十条(南岸府办发〔2019〕25号)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专业型孵化器)

30万元

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含专业型众创空间)

15万元

绩效评估为良好以上的孵化平台

按照市级资助到位资金的50%配套补助

具备全国一流品牌效应、创新服务能力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资助强度和方式

綦江

重庆市綦江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綦江府发〔2019〕19号)

认定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基地)、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园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20万元

认定市级科技孵化器(基地)、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园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10 万元

巴南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巴南府办发〔2019〕149号)

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50万元

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

30 万元

认定国家级星创天地

30万元

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30 万元

认定市级众创空间

20 万元

认定市级星创天地

10 万元

孵化器绩效评估优秀

30 万元

孵化器绩效评估良好

20 万元

众创空间绩效评估优秀

20 万元

众创空间绩效评估良好

10 万元

星创天地绩效评估优秀

10 万元

星创天地绩效评估良好

5万元

长寿

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长寿府发〔2019〕49号)

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300万元

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100万元

认定国家级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

200 万元

认定市级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

100 万元

区级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认定

30万元

认定国家级星创天地

50万元

认定市级星创天地

30万元

江津区

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10条激励政策(江津府发〔2019〕18号)

认定国家级孵化器

50万元

认定市级孵化器

5 万元

荣昌

荣昌区以国家高新区为引领促进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荣科发〔2019〕4号)

认定国家级孵化器

50万元

认定市级孵化器

20万元

梁平

重庆市梁平区创新驱动奖扶办法(2019年修订)

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技术转移机构

30 万元

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技术转移机构

10万元

忠县

关于鼓励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年)

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

100万元

认定市级众创空间

50万元

认定县级众创空间

20万元

国家级众创空间在完成年度运行工作目标后

前三年给予50万元运行管理补贴

市级众创空间在完成年度运行工作目标后

前三年给30万元运行管理补贴

县级众创空间在完成年度运行工作目标后

前三年给10万元运行管理补贴

两江新区

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渝两江管发﹝2019﹞12号)

首次通过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备案、认定的孵化平台,面积在10000平方米(包含)以下

70万元

首次通过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备案、认定的孵化平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100万元

国家级众创空间绩效考核

50万元

国家级孵化器备案绩效考核

20 万

国家级孵化平台绩效考核

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