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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境外区域品牌展(精品厦门/品牌厦门)-参展人员费用补助
发布时间:2020-09-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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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 |
定额(元)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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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人员费用补助 (2个展位及以下) |
8000/4000/2000 |
不超过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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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人员费用补助 (2个展位以上) |
8000/4000/2000 |
不超过4人 |
(1)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指对企业派出参加境外区域品牌展的参展人员交通费及境外生活费用予以补助。
(2)参展人员费用按展会举办国家或地区参展人员补助标准予以补助,2个展位(含)以下的,人员费用补助不超过2人,2个展位以上的,人员费用补助不超过4人;参展人员须全程参展才可申请此项补助,全程参展认定标准与境外展览会一致。
(3)此项补助不计入企业年度资金额度,该类项目填报“境外展览会”,金额填在“其它”,与展位费在同一项目中申报。
(4)本标准仅适用于参加境外区域品牌展的企业。
申请网络提交时间:2020年9月7日-2021年2月5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9月7日-2021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