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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境外展览会-展位费补助

发布时间:2020-09-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时间

支持内容

标准/定额(元)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

展位费(A类)

27000

展位费(B类)

22000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展位费(A类)

20000

展位费(B类)

15000

UFI认证展会

24000/18000

“一带一路”9个重点市场及“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展会

24000/18000

原境外展会改为线上举办展会

展会费用

10000


说明:
(1)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
(2)“A类”指欧洲、美加、日韩、澳新、南美;“B类”指其他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9个重点国家包括: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泰国、菲律宾、越南、印度、伊朗、斯里兰卡;“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包括:日本、菲律宾、德国、马来西亚、印尼、英国、印度、俄罗斯。
(3)展位费支持标准为:“一带一路”9个重点国家按所属地区的定额标准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单个展位面积不得低于9平方米)。除此之外的展会,每个企业每个展会定额扶持1个展位,举办时间为2020年1月1日-6月30日的展会,标准为2.7或2.2万元;举办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展会,标准为2或1.5万元(参展面积不得低于9平方米)。非洲、中美洲国家和地区展位费补助标准按B类执行。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参加UFI认证展会的,展位费补助标准上浮20%;参加我市“一带一路”9个重点市场及“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展会的展位费补助标准上浮20%。
(4)企业须派出参展人员全程参展才可申请此项补助。
(5)展位费实际支出高于1.0万元但低于按上述标准计算的金额,按实际支出金额予以支持。
(6)原境外展会改为线上举办的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每个线上展会定额扶持1万元,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费用。
(7)境外展览会须在展览会结束的当年度申请资金支持。线下展会项目填报“境外展览会”,金额填报在“展位费补助”。线上展会项目填报“线上展会”,金额填报在“其他费用”。项目名称按照“时间、国别、城市、展会全称”填报,如“2020年1月美国拉斯维加斯建材展”。请务必按照格式填报,否则将导致无法进入数据审核汇总。


申请网络提交时间:2020年9月7日-2021年2月5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9月7日-2021年2月5日。

资金申报材料

说明:不论当年有几个项目,企业或单位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交一套。其他表格和材料复印件每个项目一式一份。
资金申请单位须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一)资金拨付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
资金拨付申请网上提交后,无须经过网络审核即可导出“拨付申请表”,打印以上两种表单。
(二)有效登记证书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外资企业:《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内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三)发票* 付款凭证* 记账凭证*(装订成册)
1.打*号的表示除提供复印件外,还需查验原件。原件经承办单位核对后,加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审核专用章”退回申请单位,下同。
2.提供境外有效财务凭证的,应自行将凭证主要内容译成中文标注在凭证上,提供的有效财务凭证金额中含非支持内容时,申报单位应自行拆分出属于支持范围的费用,并标注在凭证复印件上。
3.付款凭证为参加活动单位交付项目资金的银行转账回单。对现金支付或通过其他途径支付的票据(比如汇票)不予受理,支票头不能单独作为付款凭证使用。
(四)企业二线出口数据核对申请表(不涉及二线出口不须提供)
还应提交的材料:

1.展位材料(含展会名称、时间、地点、展位面积、展位费)
2.出国任务批件或参展人员因私护照*首页(人头像)、出入境记录和签证记录(出入境日期须涵盖展会全程)。持电子港澳、台湾通行证或持新护照走电子通道的企业,还需提供“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本人持身份证及护照到出入境管理处打印)
3.参展人员费用补助只需提供“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及护照*
4.参展人员如非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以下四者之一):
□ 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核对申请表(附件3,截至申报之日已连续缴交不少于180天、展后补交不予认可)
□ 缴纳社保记录(截至申报之日已连续缴交不少于180天、展后补交不予认可)
□ 股东身份证明(即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截图)
□ 外籍人员就业证
注:台港澳人员如无就业证,除提供居民往来通行证之外,还须提供以上三项材料之一
5.通过客户、中介获得展位,且客户、中介不是专业展览公司或商协会的,还须提供:客户或中介与组展商之间的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6.参展材料(以下三者选二):
□ 展位现场全角度视频或照片彩色打印件(显示参展人员、楣板、展品;电子版备查;企业英文名称中的区域、商号、行业属性三要素须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相符)
□ 会刊*
□ 参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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