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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对开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运营机构奖励

发布时间:2020-07-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厦门市开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的平台运营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请兑现奖励的平台运营机构须已在厦门市注册,且须在市科技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
 1.技术交易奖励金申报表);
 2.厦门市网上技术交易情况汇总表;
 3.促成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4.促进技术合同的第一笔技术交易发票、银行收款(付款)回单复印件(每份合同提供一份)。
 (四)兑现程序
 发布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材料——审核机构审核——科技局核定——公示——下达文件并拨付资金
 (五)兑现依据
 《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开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的平台运营机构,每年按照其促成技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的1.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度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六)注意事项
 1.技术交易奖励金每年1月份申报办理一次;
 2.申请兑现的技术交易额须是年度发布申报通知规定年度实际促成的技术交易(以签定合同为准),且已发生第一笔交易;
 3.发票中“名称栏”或“备注栏”有注明与促成的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