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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征集2024年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倍增计划企业:
根据《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补助资金办理指南》(厦工信投资〔2022〕110号)、《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厦工信投资〔2023〕137号)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实施的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
(三)项目首次备案(审批或核准)日期在《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发布生效日之后;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4年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申报表;
(二)2024年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
(三)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项目可研报告复印件;
(四)2024年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投资计划和工业固投清单(采购计划清单)。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2024年4月30日起可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火炬)工信部门进行申报。首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二)项目初审。各区(火炬)工信、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于2024年6月14日前形成初审意见报市工信局审核。
(三)项目入库。市工信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发布“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库”。
符合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入库条件、尚未入库项目,可按上述流程常态化申报,各区(火炬)工信部门初审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工信局审核。
四、有关事项
(一)申请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补助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应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库”;
(二)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库”项目,每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负责项目协调推动。
(三)项目原则上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或于年内开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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