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厦门市工信局 >

厦门市兑现2023年鼓励龙头企业上台阶(倍增计划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24-03-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厦府规〔2022〕3号)有关“实施企业成长激励”中部分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奖励条件:2023年制造业企业(在倍增计划企业名单中)年度产值和营收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
(二)奖励标准: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其他符合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奖励兑现要求。
二、兑现流程
(一)企业确认兑现。3月14日—3月20日,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2023年鼓励龙头企业上台阶(倍增计划企业)”,打开项目详情,点击“我要申报”。如果没登录会提示先登录,登录后核实填写企业、法人等信息,并上传2019-2023年统计局B203表(财务状况)及2019-2023年统计局B204-1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如果没有法人账号,需要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i厦门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企业逾期未上平台确认视同放弃奖励。
(二)核实数据。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实企业填报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对于核实结果与企业填报不相符合的情况,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实的数据为准。
(三)资金兑现。经相关部门审查、公示等流程后,企业登入平台上传收款收据(加盖公章)。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请企业及时查收银行资金到账通知信息。
三、其它事项
申报企业名称应与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如有不一致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为准。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