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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3年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落实《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加快培育元宇宙、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人工智能新兴数字产业,现开展2023年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申报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和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无涉黑涉恶行为。
(二)企业为我市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或为已入库软件企业。
(三)企业自主研发元宇宙、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等新兴数字领域软件产品(含应用解决方案,下同),且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开发完成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
(四)企业2022年新兴数字领域软件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
二、申报材料
(一)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申报表(附件1);
(二)新兴数字领域软件产品对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设计说明书;
(三)202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附件2要求编制,须审计每项新兴数字领域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和企业年度营业收入。
三、组织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将电子版材料(word、pdf均须提供)于9月22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jq@xmsia.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公布。市工信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市工信局官网上公示、公布入库企业名单。
(三)动态管理。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库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往年度入选企业若有意申报,本年度须重新申报。
四、政策支持
入库企业可按《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附件:1.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申报表
          2.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业务收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