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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3年(第26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和服务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厦工信规〔2021〕3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26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2023年(第26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意见》的基本条件,并按照《意见》有关规定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申请材料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报送,纸质按要求准备被查。
1.系统报送方式:7月23日以后,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2.纸质文件请按照规定顺序装订(见附件3)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备查。
(二)时间安排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8月7日17点。请在此时间之前提交系统,逾期关闭系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将不再给予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将积极推荐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其他荣誉称号。

附件:

1.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和服务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厦工信规〔2021〕3号)

2.评价数据表及附表/uploads/allimg/230718/1-230GQ55P4W8.xls
3.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第一部分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报告
请按照《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提纲编写

第二部分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附表
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2、附表
  附表1、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附表2、研发人员信息表
附表3、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附表4、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信息表
附表5、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信息表
附表6、企业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表
附表7、最近三年支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信息表
附表8、国家级(省、市)研发平台信息表
附件9、国家(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信息表
附件10、近三年获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信息
附件11、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信息表
二、相关报表及证明材料
1、科技活动年报(2022年度)
①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②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③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人员名单(2022年度社保缴费明细证明)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清单
4、2022年企业新产品销售明细及新产品销售利润计算说明
5、证明材料(根据附表情况)
① 技术中心专家社保证明及专家证书
② 博士、研究生社保证明及学历学位证
③ 外部专家聘书
④ 研发平台证书批文
⑤ 实验室和检测机构证书批文
⑥ 有效发明专利证书
⑦ 当年受理的专利受理通知书
⑧ 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⑨ 中国质量奖、科技进步奖等

第三部分  企业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一、企业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企业2022年度完税证明(入库期)
三、企业2021、2022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第四部分  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