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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
发布时间:2022-02-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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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办事指南的通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软件企业)办事指南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若干意见的通知
申报条件
本市符合条件的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绿色低碳项目,以及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条件的工业或软件信息企业,企业名单按程序推荐产生。加大对本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内企业的支持力度。
扶持内容
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由150亿元扩大至300亿元,向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提供低成本融资。
(1)固定资产融资和企业研发融资。由政府方和合作机构按照2:98的比例出资,企业固定融资成本为2%/年,其余部分由财政贴息,融资贴息期限最长5年。其中:
固定资产融资。单个项目融资额度最高5亿元且最高可达到项目总投资的9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融资比例最高80%,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比例最高10%。
企业研发融资。对存量企业,最高按上年企业研发费用的50%给予融资支持,单家企业融资额度最高5000万元。对新注册企业,单家企业融资额度最高1000万元。
(2)融资租赁。由政府方和合作机构按照2:98的比例出资,设立技术创新基金融资租赁子基金,首期规模30亿元。基金对企业开展售后回租或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给予融资支持,单家企业享受支持的租赁业务存续金额最高5000万元,融资期限最长5年。给予企业融资租赁成本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比例与同期技术创新基金银行贷款贴息率一致。
申报流程
技术创新基金实施全程线上管理,企业可一站式完成“白名单”申报和融资申请:
(一)“白名单”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登录线上申报系统,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发起申请。各区工信部门初审后,报市工信局审核汇总,征求财政局意见后,形成“白名单”项目。
(二)“白名单”企业(涉及研发投入企业)。企业免申报,市工信局根据市税务局提供的企业信息筛选审核,征求市科技局、财政局意见后发布,“白名单”企业有效期一年。其中:
1.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重点工业企业直接列入;
2. 其他企业每年发布一次。(备注:每年5月31日,企业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组织实施)。
3. 新注册企业参照“白名单”项目做法,形成“白名单”企业。
(三)融资申请。“白名单”企业或“白名单”项目所属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提出申请,由系统推送合作银行对接,并对其融资申请进行风险审查,决定是否放款。企业可在线上开展融资进度查询。
(四)厦门信托根据银行风险审查结果,与企业签约、放款。从企业申请到贷款批复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银行负责资金投放后的跟踪管理,确保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或研发投入。
(六)企业按合同向信托计划还本付息,厦门信托向财政方、合作银行分配收益。
(七)涉及贷款贴息的项目,由厦门信托根据合作银行贷款情况定期支付和结算,并向市工信局、财政局备案。
申报材料
各企业根据厦门信托要求的授信材料清单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