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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第二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平台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拟在我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或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遴选出第二批企业和服务平台推荐上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企业
 已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 产业导向方面。聚焦“两个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 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 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
 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对口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 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 服务范畴:提供技术创新服务,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3. 有能力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专业服务。
 申报程序及要求
 1. 企业和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国家(或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于7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 审核推荐。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上报名单。组织推荐的企业和平台编制《厦门市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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