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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

发布时间:2018-04-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对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进行受理。
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在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办理落户。
2、在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非应届),可凭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缴纳三个月社保凭证直接办理落户。
(二)依据《暂行办法》落户的人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年薪(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为凭计算)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收入限制。
2.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指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取得学历。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行业紧缺人才,可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审定后报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人才落户由人才所在企业的人事干部统一办理。本年办理时间从4月1日起开始。
如:
申请落户的企业包括两类: 
1.经认定的“2017年度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2.已完成备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具体备案要求见《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厦门市2018年第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厦经信软件函〔2018〕60号)。
申报材料及方式
1.认定窗口所需材料主要包括:①《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表》(一式三份);②相关证明附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2.落户窗口所需材料主要包括:①已完成市经信局窗口审批的《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表》(一式两份);②相关证明附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③企业住所的详细地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