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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标准补贴

发布时间:2020-07-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并无涉黑涉恶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
(二)申报项目条件: 经市软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2019年度,我市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或企业在厦举办软件行业性大奖赛、产业大会、产业论坛、产业节等营造发展环境和培育市场氛围的活动。

二、资金支持年度和申报时间
(一)资金支持年度为2019年,即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8月21日。其中,网上申报起止日期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按时填报统计数据的截图。
3.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备案证明文件,该材料由我局自行查验,企业无需提供。 
(二)申报项目材料: 

(1)活动被市软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2)活动的总体方案、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3)活动举办情况的总结、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4)活动的专项审计报告,含总体费用、奖金(获奖人姓名、获奖项目、金额等)或场地租金(租赁时间、租赁面积、单价等)情况; 

(5)申报奖金补贴的,须有奖金设置、发放的公开宣传材料;

(6)申报奖金补贴的,须有转账凭据;申报场地租金补贴的,须有租赁协议、发票和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

四、补助标准:

按照奖金(或场地租金)的30%予以补贴,每场活动最高100万元,每年支持活动最多10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