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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软件开发云和智能制造云服务企业备案

发布时间:2019-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备案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可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8〕374号)予以补贴。
主要申报条件
一、云服务商条件 
(一)具有厦门本地服务团队,团队规模不低于10人; 
(二)应具备Daas层、PaaS层、Saas层服务能力; 
(三)具备成熟的软件开发设计、智能制造方面的标准化、通用化云服务能力; 
(四)具备相关云服务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五)云平台应具备开放属性,应用和数据能够实现技术层面的自由迁入和迁出。
 
二、云服务内容条件 
(一)软件开发云:面向软件研究开发环节,通过云服务方式为我市软件企业提供软件开发支撑服务; 
(二)智能制造云:面向设计制造环节,通过云服务方式为我市制造业企业提供计算机辅助分析、设计、制造、工艺(CAE、CAD、CAM、CAPP),生产管理(MES,PLM),生产设备管理(IOT,远程维修)等支撑服务。
支持方式及金额

厦门市经信局对申报的云服务商及其提供的云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备案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可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8〕374号)予以补贴。

具体措施:支持软件开发云和智能制造云等云平台在厦建设运营,为我市企业提供标准化、通用化云服务。助力企业使用云上的数据服务、平台服务或软件服务(Daas、Paas或SaaS),提高企业研发设计与生产管理效率,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步伐。 对新使用该类云服务的本市企业给予补贴:制造类企业,对其上云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软件类企业,对其上云费用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60%予以补贴,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
申报材料
(一)本地服务团队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团队人员履历等);
(二)云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定):
1. CMMI5或以上资质证明;
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3. 工信部颁发的IDC/ISP运营牌照。 
(三)云服务安全运营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定): 
1. 公安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证书; 
2. 公有云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18); 
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4. CSA STAR金牌证书;
5. 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一级证书; 
6. 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提示:书面材料按照纸皮胶装,一式2份。 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材料电子版请发至hj_gulf@xm.gov.cn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