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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科技创新交流和活动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19-07-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一)对科技创新联盟、行业协会在坪山区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省市级科技创新活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年度资助总额最高500万元。
(二)对在坪山区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新创业活动和科技创新交流活动的,经区政府认定的,按照主办单位活动费用的50%,给予单个活动最高50万元,单个单位年度获得本项资助总额最高200万元,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按照主办单位活动费用的30%,给予单个活动最高20万元的资助,单个单位年度获得本项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实施办法所称科技创新联盟须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或者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在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申请第一、二款的单位不受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但举办的活动须与科技、产业领域相关,且开展活动的范围在坪山辖区内。

三、备案材料
一、《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活动备案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四、活动情况介绍(包括举办活动类型;活动级别(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活动举办地点;活动举办单位类型、资质;参加活动的企业或机构;活动与会人数);
五、活动主办及参与单位无任何反党、反政府的倾向(需提交签署的承诺书);
六、举办活动方案(包括投入费用明细,有播放坪山宣传片或做坪山政策宣讲等坪山推介环节,参与单位须有坪山企业或有坪山企业上台分享,背景板、宣传册或海报等各类型活动物料须有坪山Logo、须说明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科技交流活动的指导单位);
七、科技创新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备案流程
一、企业根据项目备案要求准备备案资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形成项目备案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并提交科技主管部门的业务部初审。
二、业务部对项目备案材料和条件进行初审。包括:
(一)业务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业务部将材料审查合格的备案项目提请区科技主管部门领导或区政府(相关区领导)审批。
三、准以备案的,业务部向企业出具准以备案的批复,以便申请单位将之作为后续申报资助的申报材料。
四、业务部门自留一份批复复印件及备案材料原件,并将一份批复复印件及项目备案材料原件交由规划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