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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
发布时间:2023-04-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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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按照不超过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6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600万元。
二、资助标准
1.申报主体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资助,且具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按照实际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60%给予资助;
2.申报主体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资助,但不具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按照实际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40%给予资助。
三、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3.《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4.《南山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
2.申报主体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上年度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立项的牵头企业;
3.申请资助的项目,申报前上级财政资助应当拨付到位。
五、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根据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中期评估、验收结果及资金拨付情况分阶段予以资助。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可行性方案;
(七)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资助的批文、立项合同等证明材料;
(八)资助资金到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4日9:00-2023年5月6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