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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可申请资助。
资助额度
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级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物料、开展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
(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1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7.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1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5万元。
(2)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2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2.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
(3)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5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4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0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
申请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
(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并获得市级资助。
(3)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认定的重点项目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17年申报2016年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
申请材料
(1)南山区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本年度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除外;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开展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的设备费、培训费、物料费、学术交流费等相关费用凭证(包括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会计凭证等);
(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文件(原件)和下达的资助证明;
(7)单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