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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开展2023年第一批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入驻补贴受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资助内容
(一)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首次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自在龙华区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十万元;
(二)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首次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中被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资助计划的,优秀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三十万元、一般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十五万元,或在上述机构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项目,自在龙华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一等奖奖励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三十万元、二等奖奖励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二十万元,三等奖奖励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十万元。
(三)两条补贴不可兼得。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深龙华府办规〔2020〕19号;
(二)《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操作规程》,深龙华科创规〔2021〕2号。
三、申请条件
申请项目入驻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已获得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入驻通知书》,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实际入驻超过 3个月;
(三)申请单位为首次入驻中心的企业,且所申请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
2.被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资助计划的或在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且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
(四)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以及《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入驻补贴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申请单位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八)入驻中心相关证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入驻通知书》、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签订入驻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租赁合同);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项目商业计划书;
(十一)获得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资助计划的证明材料或在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A4 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项目申请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请申请单位严肃对待。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2023年4月24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六、受理程序
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现场核查——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