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岗区资助项目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 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4月7日—4月22日(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4月7日—4月24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务必留意广东政务平台系统状态,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1.在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一年以上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2.业务主管单位为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科协)
3.主要开展专业技术创新服务
4.拥有会员单位50个以上(限社会团体)
5.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区内服务案例的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其中,上一年度获得5A级社会组织评估认证的,一次性给予额外5万元奖励补助。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服务案例数量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制作详细申报清单,如申报金额与发票、合同金额不一致的在清单中说明并将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好,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申报时间(4月7日—4月22日)指申报单位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四)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单位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四、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一年以上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2.业务主管单位为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科协);
3.主要开展专业技术创新服务;
4.拥有会员单位50个以上(限社会团体);
5.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区内服务案例。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社会团体需提供拥有的会员单位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
6.上一年度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名单、服务合同、服务对象评价等(服务案例数量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为准);
7.上一年度获得5A级社会组织评估认证的证明材料(申请额外5万元奖励补助的需提供);
8.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单位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服务案例数量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为准。
3.审计报告应如实说明社会组织上年度实际投入。
4.服务对象评价应由服务对象填写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主营业务、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具体服务以及服务效果。
5.申报书前四部分为我局统一格式,无相关数据可写无或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