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岗区资助项目 >

龙岗区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的科技型企业。
二、扶持标准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3.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8日(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13日(请务必留意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审核状态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2022年8月20日之后还本付息)提出申请。
(三)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五)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

1. 申报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 银行贷款合同、入账回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须有每月本息还款明细)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 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验原件);
8. 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证明(验原件);
9. 知识产权评估报告、担保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 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四)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单位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六、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所申报项目为银行贷款。
3. 须以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无任何固定资产等其他抵押。
4. 知识产权抵押给担保机构的,需明确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并出具担保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5. 贷款不可用于企业经营以外的用途,如购置房产等。
6.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