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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上一年主导制定科技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扶持标准
1.对上一年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8日(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13日(请务必留意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审核状态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 上一年主导制定科技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主导制定单位。
(1)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前言”中注明的“负责起草单位”。如未注明“负责起草单位”,前两名视为主导制定单位。
(3)经专家组核准后作为国际标准主导制定单位的。
(三)该技术标准上一年已公开发布。
(四)以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件为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国际标准提交:(1)标准发布机构的会员或成员证明及由标准发布机构提供的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文件(验原件);(2)方案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由ISO确认的可发布国际标准的组织采纳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
6.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交: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验原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六、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