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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申报2023年第二批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前三等次,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获奖两年内提出扶持申请的科技企业。
二、扶持标准
(一)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奖励。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8日(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13日(请务必留意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审核状态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报条件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龙岗区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各级赛事及深创赛海外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2021年8月20日之后获奖)提出扶持申请。
3.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
五、申报材料
1. 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注册企业提供本年度纳税证明);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新注册企业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
5. 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 获奖公示网页页面截图、附件企业所在页面截图,获奖公示网页地址。
7. 提供单位申报该赛事时提交的有水印的参赛资料(报名表页面、项目核心人员详细介绍、项目介绍等)。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六、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