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岗区资助项目 >

龙岗区2021年获奖企业激励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受理期
2021年3月16日-4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1年3月16日-4月15日
申请条件
(一)参赛获奖团队项目激励
1.获奖团队需在获奖后一年内落户龙岗区,落户后应为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主要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4.获奖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二)参赛获奖企业项目激励
1.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
2.获奖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盖公章)(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 (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
(五)赛事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提供单位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复印件                                         
(七)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验原件);
(八)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本项政策所指的创新创业大赛是指由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等各级政府作为主办单位的创新创业比赛。
3.项目须在龙岗区正常开展。
4.团队组获奖项目需在获奖后一年内落户龙岗区,落户后应为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时间不得早于参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