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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客项目配套资助

发布时间:2021-10-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深龙发〔2016〕4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
(三)《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
二、资助标准
对获得深圳市创客个人或团队项目资助的,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1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三、资助条件
(一)创客个人或团队创办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企业在龙岗区正常运作;
(二)2016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创业项目,2020年9月12日后认定为龙岗区深龙英才;
(三)创客个人或团队带头人为企业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申请材料
(一)材料目录表;
(二)龙岗区创客项目配套资助申请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五)企业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六)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七)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八)创客个人或团队上级下达的立项文件、合同书;
(九)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
(十)深龙英才证书。
五、受理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龙岗区现行“深龙英才计划”政策将于2021年10月31日有效期届满。请符合本项目资助条件的企业,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申请相关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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