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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入库企业专项扶持申请指南(服务业类)

发布时间:2020-1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企业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初审。通过审核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资料,并双面打印,封面、申请表(注明盖公章页面)都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提交一式两份。
(一)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模版附后);
(二)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人员情况、科研情况、发展趋势、土地权属使用等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上两年年度纳税证明(例如企业申报2019年度“入库企业专项扶持”,则此项需提供企业的2018年、2019年年度纳税证明);
注:企业只须将上述材料一次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在本平台提交的资料不需重复上传。
二、申请受理
(一)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5日18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网上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到以下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二)扶持范围: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审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准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