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第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转载如下:
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
申请条件
1、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每年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该中心的专业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人员不低于35%,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不低于10%。
3、具备必要的科研(工艺)设备和场地等条件,及检测、测试、分析手段。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300万元以上。
4、所属领域研发技术实力达到深圳市领先水平。
5、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6、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
申报资助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50%、最高300万元扶持。
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0年8月11日-8月2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0年8月11日-8月28日
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
申请条件
1、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2、依托单位能够为组建区级重点实验室提供资金保障及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其中提供科研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500万元以上(软件类300万元以上)。
3、具备相应的科研实力及经费、人员和制度保障,具有承担大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的能力。
4、具有高水平的专职研究开发团队。其中,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学术带头人1人以上;具备国家、省、市、区重大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的实验室主任1人;硕士以上学历的骨干科研人员2人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研人员5人以上,配有足够的技术和服务人员。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其他区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
5、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
申报资助
认定为区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50%、最高300万元扶持。
申报时间
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申请条件
1、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
2、具有国家级机构认定或授权的认证资格,能独立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
3、检测服务对象是龙岗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或优势传统产业,且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对科技创新有促进作用。
4、检测中心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5、科研、设计检测等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300万元以上。
6、配有相关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
7、上一年度检测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8、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
9、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
申报资助
认定为区级产品检测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50%、最高300万元扶持。
申报时间
生物创造激励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药品生产批件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且相应的产品为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申报资助
生物创造激励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新药临床批件。
(1)1、2类新药临床批件激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
(2)3类新药临床批件激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0万元。
2.医疗器械注册证。
(1)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激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
(2)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激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
(3)开展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试验报告的,激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同一产品只扶持1次。
(4)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0万元。
3.药品生产批件。
(1)药品生产批件激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0万元。
申报时间
集成电路扶持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正常运营,研发活动正常开展。
申报资助
集成电路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1.集成电路IP(知识产权模块)复用及EDA软件扶持。
(1)给予不超过上一年使用正版IP或购买EDA软件实际发生金额5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集成电路IP(知识产权模块)复用及EDA软件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流片扶持。
(1)给予不超过上一年MPW流片(含掩膜版)实际发生金额5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对于完成小于90nm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流片费用(含掩膜版)30%的扶持。其中,工艺制程小于90nm、大于45nm(不含)的,单个项目最高扶持50万元;小于45nm、大于28nm(不含)的,单个项目最高扶持200万元;小于28nm的,单个项目最高扶持300万元。同一项目只扶持1次,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测试验证分析扶持。
(1)在龙岗区外测试验证分析的,给予不超过上一年IC工程测试验证、产品分析项目实际发生金额50%、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扶持。
(2)在龙岗区内测试验证分析的,给予不超过上一年IC工程测试验证、产品分析项目实际发生金额60%、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4.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上述集成电路扶持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申报时间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申请条件
1、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明确,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
3、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用于孵化企业入驻的面积占比2/3以上,未来作为孵化器用途使用期限5年以上,场地具有合法产权,产权关系明晰。
4、具有完善的商务、网络、通讯等基本配套设施,可为孵化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信息交流、人才引进、企业推介、对外合作、资金筹措和技术开发等多方位服务。
5、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孵化器专职管理人员6人及以上,其中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人员3人及以上。
6、建有严格的毕业及淘汰制度。
建设扶持
申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