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岗区资助项目 >

深圳市龙岗区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扶持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补贴金额

发布时间:2020-03-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扶持
(二)补贴金额
1.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30%、最高500万元扶持。
2.每三年对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新增建设投入50%、最高300万元扶持;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资格。
(三)申报条件
1.获得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
2.园区正常运营2年以上,纳入统计且正常运营的规上科技型企业10家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3家以上。
3.园区内科技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30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
4.园区内科技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值达到10亿元以上,园区签约的中介服务机构10家以上。
5.创新产出及工作绩效明显,引进了一批创新人才(团队)及企业。
6.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主动报送工作信息,配合区科技创新局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各项工作。
(四)办理材料
1.园区与中介服务机构签约的协议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园区获得区级以上认定的科技创新载体的证书证明材料(验原件)
3.创新载体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7.园区科技型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与入驻园区科技型企业签订的租售协议、项目服务协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扶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