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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光明区支持粮油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2-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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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耕地土壤改良和农业种植补贴的若干措施》(深光工信规〔2025〕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关于耕地土壤改良和农业种植补贴项目扶持计划的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5〕3号)
二、支持对象、方式、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在光明区从事农业生产种植管理的主体,包括个人以及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可按本方案获得种植补贴的作物为粮食、油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在作物生长过程中种后失管、经营权回收、中途改种或未正常收获等的;
2.耕地已转为其他用途的;
3.耕地经济权益存在争议的;
4.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经国土调查认定的光明区耕地以外地块种植的;
5.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所属街道核实认定虚报骗补的;
6.同一地块在同一造进行重复申报的。
(二)支持方式: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三)支持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收获的作物种植地块。
(四)支持标准:
1.二类耕地第一年补贴1400元/亩/造;第二年补贴900元/亩/造;第三年补贴525元/亩/造;
2.三类耕地第一年补贴2800元/亩/造;第二年补贴1700元/亩/造;第三年补贴1100元/亩/造;
3.四类耕地第一年补贴5500元/亩/造;第二年补贴3200元/亩/造;第三年补贴2250元/亩/造;
4.其他耕地补贴300元/亩/造;
5.补贴累计发放三年,同一地块每年最多发放两造。
三、申报条件
(一)作物种植地块位于光明区范围内;
(二)粮食和油料作物正常收获;
(三)土壤改良情况、种植面积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街道核定。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
1.深圳市光明区支持粮油生产项目申请表(组织机构);
2.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租赁/合作协议等);
3.机构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机构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6.申报主体近三年获市、区财政资金资助情况(项目拟资助计划通知、资金拨付到账证明等相关材料);
7.受理项目年度的纳税证明(如有);
8.承诺书(交原件)。
(二)个人
1.深圳市光明区支持粮油生产项目申请表(个人);
2.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合作协议/街道或社区股份公司出具的用地证明材料等);
3.申报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报人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账户名、银行账号);
5.如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承诺书(交原件)。
电子材料:申请表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其他材料上传PDF文件至相应网址。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申报网站,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组织机构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个人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签名、按指印,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日9:00至2026年12月31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日9:00至2027年1月15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网上申报平台: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六、申报程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街道线上初审—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项目受理—街道会同技术单位实地核查—资助计划公示(农田现场或社区公示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