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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3年知识产权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企业。
(六)其工作人员于上一年度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或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七)其工作人员在申请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且仍在职,申请单位已依法为其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清单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连续服务1年以上且仍在职的聘用关系证明(如: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四、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我局通知后,配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9:00--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六、年审或年检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七、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中提到的“上一年”均指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