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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受理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1-11-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相关规定,现对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交通费、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光明区企业,按差旅费的50%予以资助。
三、资助条件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至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8时止(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五、申报材料包括:经审核通过的《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请表》,并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发票复印件、合规版信用报告(从深圳信用网打印)、第四届进口博览会参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人私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