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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生命科学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
二、支持对象、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从事生物制药、高端医疗技术、医药CRO/CMO、精准医疗、数字生命、中医药研发、前研技术等领域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支持符合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参考发布扶持通知时间节点的指导目录)内的首台(套)医疗设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机构。首台(套)产品是指销售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首批次前三台装备产品。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三)支持标准:对符合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参考发布扶持通知时间节点的指导目录)的首台(套)医疗设备产品的企业或机构,按认定后一年内首台(套)产品销售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产品最高奖励5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四、申请材料
(一)《生命科学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上年度纳税证明。
(六)申报单位和用户方所签订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正规合同、货款到账凭证和销售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本领域国家一级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五、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8月9日9:00至8月13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附件:

1.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
2.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
3.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