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协会-重大研究项目支持(前置备案)
支持对象: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商协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项目说明:经备案,商协会或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自行研究的行业规划、行业现状分析等重大研究项目,研究成果经政府部门肯定的。
支持额度:经专项审计,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不含员工工资、固定资产购置、用餐等费用)的50%以下,给予商协会最高30万元支持,给予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最高2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组织的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经备案的证明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项目研究报告
打印(盖章)
5
研究成果价值体现证明材料(包括被国家、省、市、区政府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被正规出版社公开发行书籍采用证明材料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请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按附件1“福田区产业扶持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编制)
原件(盖章)
7
商协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打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