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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商协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前置备案)

发布时间:2020-07-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支持对象: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商协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项目说明:经备案,商协会主导建设的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公共信息系统、行业数据监测等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商协会成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支持额度:按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以下,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或按获得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支持的50%为标准,给予最高15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组织的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经备案的证明文件或上级支持证明文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总结报告(包括项目介绍、主要功能,服务内容、日均访问量、福田区企业使用情况,对福田经济、社会、营商环境等方面产生效益情况总结及相关数据说明等)

打印(盖章)

5

申请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按附件1“福田区产业扶持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编制);

如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则提供获得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支持的批文、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1)审计报告:原件(盖章)

2)资金支持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商协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打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