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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都市型科创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都市型科创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若干措施》。

二、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注册及办公地点均在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田园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在申请支持递交材料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本措施第(一)、(二)、(三)、(四)、(五)款支持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不受同一企业年度支持总额的限制;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措施不再重复支持;本措施其他条款的限制和除外情形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相关条款的限制和除外情形相一致。

四、备案说明

备案及支持申请为同一份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支持项目

(一)都市型专项-国高企业支持

项目说明:对获得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注册及办公地点均在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田园区的四至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上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地方留成给予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条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为2018年新认定;

    2.企业2018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500万元以上;

3.2018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50万至500万(含),须属于福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并且纳入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单。

支持额度: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和办公用房情况介绍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

公司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凭证(三者选一)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二)企业高管支持

项目说明:对注册及办公地点均在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田园区的四至范围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技术团队带头人中的一人按上年度在福田个人综合贡献的地方留成给予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申请条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为2018年新认定;

    2.企业2018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500万元以上;

3.已获得过福田英才政策支持的企业高,不重复支持。

支持额度:

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按上年度在福田个人综合贡献的4%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和办公用房情况介绍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

申请人2018年度在福田区的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7

申请人职位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8

公司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凭证(三者选一)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三)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项目说明:符合片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田园区的四至范围内购置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依条件给予购房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对外出租售违反本规定的,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从事行业需与片区产业发展定位以及购置物业片区定位相一致。

申请条件及支持额度

1.企业2018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

    2.购房时间为2018年度;

    3.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总额,分年按50%、50%的比例给予购房支持,累计最高2000万元;

    4.已享受过福田区购房或租赁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得申请本条支持。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和办公用房购置情况介绍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

购房合同及支付凭证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四)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社会物业)

    项目说明:符合片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田园区的四至范围内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办公用房租赁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不得转租。

    申请条件及支持额度:

    1.2018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量超过300 万元;

    2.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度;

3.按照2018年福田综合贡献增量的5%给予产业用房租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年且不超过企业2018年实际租金总额

4.已享受过福田区购房或租赁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得申请本条支持。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和办公用房租赁情况介绍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2018年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

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7

2018年全年缴纳的租赁费用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8

2018年全年的水电费缴纳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五)办公用房租赁支持(政府物业)

项目说明:符合片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田园区的四至范围内租赁区政府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市场评估价的5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不得转租。

申请条件及支持额度:

1.2018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超过300万;

2.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市场评估价50%给予一年租金优惠支持

4.已享受过区内购房或租赁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得申请本条支持。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和办公用房租赁情况介绍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2018年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

租赁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7

2018年全年缴纳的租赁费用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第(三)、(四)、(五)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其余条款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保持一致,参考《2019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五、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网站,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