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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鹏新区“鹏程计划”旅游产业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奖励政策申报

发布时间:2020-09-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审批内容
旅游产业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奖励政策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旅游产业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深鹏文体旅规〔2018〕1号)、《关于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调整、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的通知》(深鹏人才办〔2019〕3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政府审核。
四、申报条件
(一)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
(二)掌握旅游相关领域前沿动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协调管理能力,有助于新区旅游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三)从事的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对新区旅游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四)申请人申请奖励政策时,仍在新区范围内申请奖励项目所属的行业工作。
五、申报范围
与新区旅游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满一年,并按规定已在新区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各类旅游业优秀从业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六、申请程序
本次采用“书面申报,集中受理”的模式。申请主体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含申请表及附件)。
申报主体需按要求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聘书、荣誉证书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正反打印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需含全部内容的PDF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七、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 28日


初审材料清单
一、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每人装订一份)
1.《大鹏新区“鹏程计划”旅游产业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奖励申请表》;
企业符合年度申报条件的其他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实际需要提供):
①在企业担任职务的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以下奖励项目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国家初级、中级、高级及以上、外语及小语种导游项目奖励;
深圳中级、高级景区讲解员项目奖励;
获得国家级旅游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获得决赛资格;
获得省级旅游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③社保缴纳证明;
④本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⑤其他符合个人申报条件有关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请按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