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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扶持

发布时间:2020-04-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审批内容
新区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专项扶持。
支持方式、类别及标准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扶持方式。
(二)原则上一次性下达扶持。
(三)扶持办法及标准:
对上年度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新区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
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
(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成功挂牌。
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附企业据此制作的在大鹏新区纳税情况明细表);
(四)企业简介及相关产业企业证明材料;
(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挂牌新三板登记备案证书》或《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
(七)由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函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印鉴);
(八)能够证明企业已经挂牌的其它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需含全部内容的一个PDF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受理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