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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5年园区综合整治投入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12-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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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5年园区综合整治投入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鼓励园区开展综合整治,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9日纳入宝安区产业园区综合整治试点、承诺采用“5年+5年”或更长租期模式、以不超过租金指导价开展租赁的园区,给予以下支持:
改造提升支持。对园区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完善生产制造及配套功能的,按实际投入一定比例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一次性资助。
深宝府〔2022〕15号 支持内容
支持老旧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每个街道每年选取至少1个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试点项目,给予以下支持:
(一)加建15%辅助性设施的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
(二)联合金融机构提供150亿元的授信额度,为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三)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奖励。
(四)整治提升后,将园区产生的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
(一)改造提升支持。对园区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完善生产制造及配套功能的,按实际投入一定比例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一次性资助。
(一)申报主体为园区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主体,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属于非园区产权人的,需取得产权人出具的项目申报授权书。
(二)申报主体实施的园区综合整治项目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及以上。
(三)申报主体实施的园区综合整治项目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9日纳入宝安区产业园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并完成竣工验收。
(四)园区开展对外租赁的,租赁合同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载明的对外租赁价格不高于申报当年市、区统一发布的同类用房租金指导价(租金参考价)。
(五)园区承诺综合整治完成后新出租物业将采用“5年+5年”或更长租期模式。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园区综合整治投入补贴项目(第二批)”,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宝安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6年2月28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6年3月7日
五、支持强度和方式
1.对园区实施综合整治帕项目,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实际投入30%、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本项目资助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