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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补贴条件
1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和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不含职业、技工院校)在校生;
2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在校期间参加目录内的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
3于毕业前取得以下其中一项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 1.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 2.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3.经本市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给予补贴;
一次性(1000-10010)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收到主动兑现补贴服务短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业务系统确认申请信息,或应于获得相关证书后在毕业学年内(指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主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申请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正反面);
2本人在校学籍证明;
3本人银行卡。
政策依据
○《港澳青年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
《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